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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对象和要求:
(1)中专学历,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,或取得助级资格后,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;
(2)大专学历,取得助级资格后,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以上;未取得助级资格的,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;
(3)本科学历,取得助级资格后,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以上;未取得助级资格的,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;
(4)研究生班毕业或获得双学士学位,取得助级资格后,从事专业技术满2年以上;未取得助级资格的,从事专业工作4年以上;
(5)硕士学位获得者,获得硕士学位后2年以上;或获得硕士学位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3年以上。
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,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当年的8月31日。